2月21日,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我院刘立铭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刘立铭同志先后从事执行、审判工作,现任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一庭庭长,目前负责金融审判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官,刘立铭同志把职责铭记于心,勤奋敬业,秉公执法,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光荣使命。工作中以大局为重,坚持“调解优先、诉调结合”的工作方针,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2018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62件,结案447件,结案率为96.75%,其中以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295件,调撤率为68.93%,全年无信访案件的发生,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还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在2018年3月份运用案件繁简分流新机制,成功化解209起高庄镇村民与某面粉厂保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采取示范诉讼带动批量办案,选择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先行调解,然后参照示范案件的处理结果形成调解方案,对其他未进入诉讼的近2000名村民进行统一调解处理,受到广大村民的称赞。
2018年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到高庄法庭慰问,对高庄法庭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刘立铭同志热爱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在多年的执法办案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官良好形象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月21日,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我院刘立铭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