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永贤等二十一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孙永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孙永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诈骗集团的骨干成员索飞飞等四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诈骗集团的其他成员陈晴晴、张宇梅、张琳雪等十五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以诈骗罪判处在孙永贤帮助下以相同方式实施电信诈骗的杨林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杨林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永贤组织人员向不特定对象拨打电话,谎称对方系被抽取到的幸运客户,以赠送“清明上河图”等所谓的礼品为诱饵,以交纳抽奖活动保证金为名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98元。第一步诈骗成功后,冒充“主持人”、“公证员”,通过虚构抽奖活动,谎称被害人中得所谓“毛泽东玉玺”等奖品,以交纳个人所得税为名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787元。第二步诈骗成功后,冒充拍卖公司工作人员,谎称被害人的藏品可以高价拍卖,以缴纳 “报名费”、“预展费”、“过户费”为名,骗取被害人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钱财。孙永贤诈骗犯罪集团共诈骗2699笔2618111元。孙永贤还帮助杨林成立的“天宸公司”诈骗26笔51643元,帮助张骞成立的“建华公司”诈骗194笔105068元。已查实的被害人有150余名,遍及全国18个省市。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孙永贤的电脑中提取公民个人信息51169条,从杨林的电脑中提取公民个人信息168588条。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被告人亲友等60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