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文峰区法院召开了理性认识“执行不能”新闻发布会,文峰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伟出席了发布会,东方今报、安阳晚报、安阳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发布会上,李伟局长结合文峰区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围绕理性认识“执行不能”进行了发言,并就记者提出的热点问题作出了详细回答。李伟局长介绍,“执行不能”是指法院已经最大限度利用已有资源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仍然执行无果的情况。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将严格按照规定,通过查询系统以及现场调查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逐一核实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最终会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但被执行人赋有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也会在终结本次执行后的五年内,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文峰区法院提醒广大群众在从事市场交易时,一定要树立和增强风险意识,慎重决策,做好防范,在出现风险后要及时采取诉讼、申请保全等措施降低风险,不能把“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难,要破除“执行万能”“不能执行兑现就是法院懈怠”的习惯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