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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06 11:20:26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指挥中心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职能作用,推动执行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一、执行指挥中心在执行局的领导下工作,日常业务办理、值班由综合科负责监督管理、

二、执行指挥中心实行局领导带班,主、副班值班制度。

三、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执行指挥中心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接收、记录、上报执行突发事件或紧急事务,开展执行会商、协调等工作;处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举报的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

四、技术保障人员为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远程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话系统、录像系统等信息的正常使用,保证执行指挥工作顺利开展。

五、执行指挥中心要实行值班日志登记,建立专用值班记录本,由值班人员详细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六、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遇有上级分配任务、查岗或本单位执行等重大情况,在报告本单位领导的同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

七、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通信畅通,不得脱岗、漏岗。

八、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16时前向中院执行局综合处上报下一月的值班表。

九、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指挥中心因故不能参加点名的,必须提前电话报中院执行局。

十、工作期间值班时,主班需临时离开的,须由副班到位。严禁脱岗、漏岗。主副班有特殊情况均不在的,需报由局领导审批同意,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十一、值班员在执行指挥中心处理其他工作时,不得玩手机、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值班信息上下左右畅通。

十二、因执行指挥中心值班被省法院通报批评的,值班员要写出深刻检查,视情况问责追责。

十三、严格执行各项保密纪律和规定。

 

 


责任编辑:魏凡琦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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