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文峰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飞适用判后回访制度,妥善解决2起判后财产支付履行事宜。
当天上午,王飞法官来到被告常某家中,回访其与原告康某离婚案件的判后情况。原告康某与被告常某结婚二十余年,因感情不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被告同意离婚,但认为房屋拆迁补偿款没有原告的份额,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拆迁补偿款2万余元。为了及时彻底化解纠纷,判决作出后王飞法官主动与原、被告联系询问双方意见、款项支付履行问题,得知被告并未主动履行,王飞法官再次对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建议双方来法院履行,最终促使被告放下成见,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
回访当事人常某后,王飞法官又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赔偿款的履行情况进行回访。原告孙某与被告郭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孙某受伤较重,除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外,被告郭某作为事故责任方仍需赔偿原告两千余元,但被告郭某并没有依照判决及时履行。王飞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并没有因为案件已判决,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就对此置之不管,而是积极与郭某联系、协商,告知其不主动履行义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可能承担的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郭某解开了思想疙瘩,主动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
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文峰区法院持续强化判后回访制度,扩大适用范围,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排除矛盾隐患,为构建和谐文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