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当安阳市文峰区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们刚刚开始忙碌的一天时,两位当事人举着锦旗,来到毕孝峰承办人办公室,当面进行感谢,经了解,这是文峰法院承办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1月,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先后向任某借款20万余元,并承诺3%利息,两月归还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张某以暂时无钱归还为由延迟了还款时间,由于双方系亲戚关系,任某同意。2016年1月,任某因急需用钱,多次向债务人催要借款,被告百般推诿,拒不归还,张某遂向文峰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57000元。 但调解书生效后,但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任某申请强制执行。
经与张某沟通,承办法官得知,当事人双方有亲戚关系,均有协商解决的意愿。承办干警秉持公正和善意执行理念,多次与双方沟通,希望双方能够各退一步,以和谐开头,也已和好结尾,最好不要法院强制介入双方纠纷,破坏亲情,做一个讲诚信的人。最终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沟通,张某主动提出让步,愿意主动配合履行义务,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任某在拿到执行款后就赶紧来到法院,并表示一定要好好感谢法院,感谢毕孝峰法官对她的案件如此的尽心尽责!
执行该案的过程中,文峰法院用温情与智慧修复了当事人双方的情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生动地实践了党的群众路线,展现了执行工作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