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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维权力度大 精心调解化纠纷

高庄法庭成功调解四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17-11-23 10:02:31


2017年11月21日,高庄法庭成功调解四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消除了信访隐患,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3月17日上午7时30分,原告贾某、孙某、肖某、徐某与其他工人一起坐着被告杜某安排的摩托三轮车去被告承包的工地上上班,在安阳市文峰区光明路与金沙大道西侧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二人死亡、四原告不同程度的受伤。因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经多方调解无效,被害人及家属在敏感时期到市政府堵门信访,在市政府协调下,高庄镇政府及汤阴县五陵镇政府先行垫付了部分赔偿款并动员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高庄法庭审查立案后,考虑到四原告均为农民生活条件较为困难且涉及被告人数较多,为节约诉讼成本,维护四原告的合法权益,使其权利得到尽快的保障,高庄法庭庭长刘立铭及合议庭成员积极与各被告积极沟通,先后与四原告及各被告做工作,最终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四原告与各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四原告贾某、孙某、肖某、徐某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该四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高庄法庭时刻关注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时刻贯彻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倡导的“节约诉讼成本,快速有质效的办案精神”。


责任编辑:魏凡琦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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