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文峰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民事案件要素式审判方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推行民事案件要素式审判方式。
推行民事案件要素式审判方式是我院大力开展繁简分流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长期民事审判实践发现,在借款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类纠纷等纠纷中,需要审查和认定的要件事实相对固定,项目明确,具有适用要素式审判的基础。因此,经过反复调研,借鉴先进法院经验,我院出台《文峰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民事案件要素式审判方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制作《诉讼要素表》、要素式庭审笔录及要素式文书样式。要求在立案时由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填写相关表格。庭审时重点围绕双方有争议的事实要素进行详细审查,有针对性地引导当事人举证、陈述,突破传统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划分。文书格式在撰写时不再分别阐述原告诉称、被告答辩、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而是根据案件要素,载明原、被告意见、证据和法院认定的理由、依据及裁判结果。
我院要素式审判方式的全面推行,不但将有效应对案件数量增长新常态,更好地满足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也将切实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作出有效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