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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打工不幸受伤 法官调解终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7-07-31 16:23:50


近日,文峰区法院高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高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帮助受害人张某某顺利获得赔偿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某称因承包高铁工程需要,被告王某某找到其到湖南衡阳上班,2016年9月17日上午9点左右,张某某在衡阳县某工地施工时从桥墩上摔下后受伤。后经了解,事故发生地位于衡阳高铁某项目部,实际承包人为某某公司。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双根骨粉碎骨折。原告多次就事故赔偿事宜找被告协商,但一直无果,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主审法官董星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但是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且双方当事人见面后情绪都比较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避免矛盾激化,保证调解效果,承办法官董星力劝双方保持冷静,分别征询双方的调解意见,了解双方的诉讼意愿,努力寻找达成调解合意的关键点。经过整整一上午时间的沟通交流,双方当事人于当天下午3时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2017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75796元,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调解。

高庄法庭法官多方努力顺利调解该起工伤赔偿案件是法院干警秉公执法、司法为民工作的具体体现。高庄法庭通过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的工作优势,优质高效化解社会纠纷,着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魏凡琦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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