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高庄法庭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办案效率,高庄法庭开辟绿色通道,立案当天进行调解,当事人现场履行义务,实现快调快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为高庄镇某村村民,农闲在被告公司打工。2017年8月17日,原告张某在被告公司仓库整理模具,清扫卫生过程中,吊装模具的三角皮带脱落,致使原告的右脚被砸伤。原告在医院治疗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调解无效,原告张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高庄法庭收到诉状后,考虑到原告张某家庭条件较为困难且涉案金额不大,为节约诉讼成本,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使其尽快得到赔偿,高庄法庭决定当即立案受理,同时通知被告公司到庭进行调解,积极做被告工作。经过一下午的努力,原告与被告自愿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当天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张某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