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上午,一名刘姓六旬老人匆匆赶到文峰法院,声称要向民二庭的法官申请财产保全。原来,老刘是文峰法院民二庭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两年前老刘将自己的养老钱共计25万元借给了该案的被告,但钱借出去之后,被告却推诿不还,老刘于是决定走诉讼途径。长时间以来,在诉讼纠纷中,往往出现胜诉一方当事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形,极大损害了生效判决的权威。老刘经向亲朋询问后深知自己的官司也有可能面临这样一种风险,于是通过多方打探,得知被告在本市有一套商品住宅后,立即来到文峰法院向承办该案的法官申请财产保全。
2017年5月3日上午,文峰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在连续开庭审理两起案件后,接待了老刘,向老刘了解相关情况并对老刘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后,立即决定采取保全措施,文峰区法院民二庭工作人员牺牲中午吃饭和休息的时间,紧急制作了相关手续移交保全组执行,并与老刘在当天下午上班后第一时间冒雨赶到市房管局对相关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老刘得知后对文峰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对自己能顺利要回借款充满了信心。
文峰区法院于2016年11月在民二庭设立了保全组,承接该院所有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的执行工作,自保全组设立以来,共承接保全案件151件,其中,房管局查封解封房产293套、银行查询冻结61次、其他部门协助查询冻结29次。逐步探索出了一套具有文峰区法院特色的民事保全机制,受到当事群众的一致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