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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法院执结杨某腾房案

  发布时间:2017-03-21 09:48:21


    3月18日,文峰区法院执结了杨某返房屋纠纷案。赵某位于文峰区东关办事处一处房产被杨某侵占,赵某多次通知杨某腾房无果,诉至法院。文峰法院判决被告杨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将位于文峰区的房屋腾清并交付赵某,并支付赵某房屋租金损失。判决生效后杨某仍不履行腾房,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峰法院于2016年11月22日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法院多次传唤,杨某于2017年3月13日来法院写了保证书,保证3月17日之前腾清房屋并交付赵某,如逾期没有腾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3月17日期限到后,被执行人杨某仍不履行腾房义务,且态度恶劣,法院向被执行人杨某作出拘留15天并罚款5000元处罚,并告知他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杨某主动交付了涉案房屋,缴纳了罚款。

责任编辑:张彩钰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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