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机关内设19个职能科室,归口管理预算单位 1个。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审判由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等。
(二) 人员构成情况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机关及归口管理预算单位共有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职工81人,离退休人员22人。
(三) 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250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9.7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532.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50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0.54万元;项目支出392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人员经费支出1050.19万元,占41.9%;单位运行支出1060.35万元,占42.3%。基本建设支出84万元,占3.3%:其他各项支出308万元,占12.3%。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1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9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文峰区法院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