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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贯穿生活 降低旅游风险

发布时间:2015-12-15 08:04:39


  近年来,旅游已成为人们工作之余的首选休闲放松的方式,旅游安全也成为人们日渐关心的问题。随着普法的宣传以及人民维权意识的提高,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

  近日,文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安阳某旅行社收取李某旅游费用,并签订旅游保险合同,并如约安排李某等700人共同前往某景区一日游。当日,李某在景区不慎摔倒,后身体不适晕倒,同行游客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家属,在景区等待救援的过程中李某突发心肌梗塞不幸离世。李某家属认为最终导致李某死亡的结果是由于旅行社没有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认为旅行社没有履行双方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中关于保护人身安全的义务;保险公司也应对李某死亡承担责任。

  李某丈夫及一双女儿作为李某继承人将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四个公司诉至文峰区法院,要求依法判令四被告在各自责任限额内直接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窗口办案人员认真核对李某继承人身份,并对案情进行初步了解。经审查,该案属于文峰区法院立案管辖,原告诉请合情合法,办案人员指导其填写立案手续,立案庭庭长指示与送达组紧密结合,尽快安排给被告送达传票,及时抚慰当事人的情绪,用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现该案已经立案,正在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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