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今年9月底,文峰区法院立案庭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648件,比去年同期的816件增长了102%,预计2015年全年执行案件立案数量将突破2000件,执行立案数量呈井喷式增长趋势。该院认真分析执行立案激增的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确保立案程序方便快捷。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执行立案数量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该院整体案件受理数量大幅增加。2014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数量高达6100件,同比增长了45.2%,与此相对应执行案件数量也大为增长。今年以来尤其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案件受理数量仍保持在50%以上的增长率,案件总量持续增加;
二是公证债权文书类执行案件增长较大。截止9月底,公证债权文书类执行案件数量为150件,而去年同期仅为50件,同比增长200%,此类案件大多涉及郑州海洋投资担保公司;
三是集团诉讼类执行案件增长明显。今年该院受理了涉及安阳一五一医院283件劳动仲裁类执行案件,河南京林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件仲裁类执行案件;
四是新增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该院刑庭、少年庭移送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105件。
上述四个因素是导致该院执行案件数量激增的主要原因。
二、执行立案程序中发现的问题
在该院已经受理的1648件案件中,当场立案1645件,当场立案率为99.8%,手续不全一次性告知3件:未携带判决书1件,未携带代理人手续2件。虽然绝大多数案件能够得到快速及时的立案,但在执行案件立案工作中,立案庭工作人员也发现程序上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并妥善加以解决:一是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不全,原审卷宗内不显示,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不符合执行立案规定,影响案件正常办理手续;二是代理人代理手续不完善,但还坚持代理,经常出现律师有委托书无公函、近亲属代理有委托书无证明的情况,此种情况容易造成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三是执行立案需要当事人提供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原件,但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在领取裁判文书时仅有1份原件,不愿意提交原件,让当事人重新到审判部门领取,时间较长、程序比较麻烦,造成当事人意见较大。
三、解决问题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落实好立案登记制,践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工作宗旨,该院立案庭干警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执行立案井喷式增长势头,具体措施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一方面通过召开部门例会,增强干警对执行立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制定集团诉讼案件受理预案,对于集团诉讼案件要做好充分准备,如安阳一五一医院283件劳动仲裁集团诉讼案件,立案庭在一周内就全部办结;一方面加强内部协调,积极与审判庭进行沟通,对于被申请人身份信息不全,原审卷宗内不显示、申请人又无法提供的,由审判庭进行查明补充。对于申请人普遍对执行立案需提供判决书原件意见较大的问题,也与业务庭协调,需执行的案件,由审判庭向申请人发放2份裁判文书。
(二)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执行立案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并积极简化执行立案的立案流程和办理手续,合并或取消部分不必要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如公证债权文书类执行案件,原来需当事人自己提供的公证核实记录、谈话笔录,现在均由法院工作人员持函调取。同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由原来每周转卷一次,提高到每周转卷两次,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的速度,积极争取为当事人缩短执行案件办理的时间。
(三)信息公开,优化服务。开通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审判、执行等相关信息;设立查询咨询窗口,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为残疾人、腿脚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方便当事人办理手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