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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救人免责切合公序良俗

  发布时间:2015-09-24 10:03:25


    尊重生命、帮扶弱者是一种公序良俗。看见他人身陷困境及时救助,这种行为本身符合社会公德,而不能作为担责的依据。

    为了保障城市安全和市民健康,上海市正在加紧开展《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的立法工作。近日,该市人大在网站醒目位置开辟了问卷调查专栏,邀请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根据设想,该条例拟对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以此鼓励更多人加入街头急救当中,同时将从院前急救、院内急救、社会急救三个方面予以规范。

    近年来,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了许多好心救人却最后不得不承担责任的事例,致使很多人在遇到类似事件时选择明哲保身,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造成好心人不敢救人,至少反映出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在从熟人社会向契约社会过渡的过程中,担心好心办坏事的趋利避害心理更是正常反应。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就是去年的四川“小学生扶老人事件”,似乎从该案件后,助人为乐从一个单纯的道德判断变为一个需要衡量成本与后果的“风险投资”。

    另一方面,则是法制的相对缺位。在面对他人需要帮助时,如何通过法制确保见义勇为者及时站出来,一直就颇为社会所关注。这方面法制包含两个层面,一是防止施救者不至于因为救人而落入陷阱;二是让施救者不用担心自己不能有效救治他人而承担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进而尽力帮助被救者。上海市加紧开展《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的立法工作,作用之一正是破解这一难题。

    应该说,上海这一立法工作符合主流价值。一方面,从公序良俗层面讲,面对被救者,救与不救和能不能救好是存在价值排序的,即前者优先于后者。说白了,我们救助他人,并不能保证一定就能救好他人或保证不出意外,这与医生给重症患者治病一样,但大家若选择袖手旁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于等待被施救的人来说,显然是更为不利的。另一方面,这一立法工作符合民意。单从上海人大网站的此次调查问卷结果来看,超过95%的人表示“支持,可以鼓励大家现场救护”。

    另外,立法保障无偿救人免责早被美国、法国、英国、加拿大等诸多国家引入法制。例如美国有个仁慈的法律名叫好撒玛利亚人法,这个法律的主要精神是: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损害时,应免除责任——除非施救者疏忽救助或是救助方式明显错误或是有意延误。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豁免特殊情形下的责任,鼓励社会的见义勇为行为。

    总之,尊重生命、帮扶弱者是一种公序良俗。看见他人身陷困境及时救助,这种行为本身符合社会公德,而不能作为担责的依据。上海拟通过立法去保护、鼓励日益稀缺的助人美德,让见义勇为精神得到法制层面的保护和认可,无疑值得点赞。

责任编辑:高欢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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