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文峰区人民法院宝莲寺法庭“巡回法庭”在宝莲寺镇三十里铺村委会的小院内敲响了法槌。
原告黄某刘某是年近七旬的一对老夫妻,被告是其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由于家庭矛盾积怨甚久,多年来两原告与大儿子从不交往,与其他子女感情也淡薄。今年七月份,由于原告黄某发生车祸,花费医疗费近两万余元,出院后下身瘫痪,生活突然陷入困境,需要子女赡养。经双方的亲属及村委会多次调解,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矛盾更大,特别是原告的大儿子,不愿支付任何费用。两原告无奈于今年8月向宝莲寺法庭提起赡养诉讼。
宝莲寺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两原告年龄较大,加之黄某下身瘫痪,行动不便,主审法官主动提出上门开庭,解决纠纷。庭前,法庭首先与双方心平气和地情感沟通,从而拉近了双方的心理距离,保证了庭审的有秩序进行。庭审中,经法官耐心细致地宣讲法律,五名被告均当庭同意承担相应赡养义务,此案正在调解中。该案的巡回审理,不但有助于解决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同时对现场群众宣传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
今年以来,宝莲寺法庭多次深入到乡村院落、田间地头巡回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实践行动践行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