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原告栗占勇诉被告黄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被告黄某当庭给付原告栗某三个半月工资7000元。
本案中,被告黄某长期在安阳市文峰区高庄乡胡官屯村开馒头店,原告栗某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在被告黄某所开的馒头店打工,原告主要负责烧锅炉。原、被告双方商定每月工资2000元。前几个月的工资被告已支付给原告,最后三个半月工资7000元被告至今未支付。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予以高度重视,及时约见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在查清案情后,遂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因被告不理解,使调解多次陷入僵局,承办人重新调整思路,与被告多次进行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该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对法院的工作及案件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近年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把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通过快捷高效地审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