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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法院“利剑”出鞘 强制执行强占土地户

  发布时间:2014-12-01 17:12:51


    2014年11月29日上午,在市中院执行局现场指导下,文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邀请区人大法工委、区委政法委、院纪检部门、执行监督员和公证处到执行现场见证执行。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司法警察大队配合下对一起排除妨碍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按既定方案有序实施,顺利完成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利剑”活动,又添上亮丽的一笔。

    11月29日即星期六早上8时,在陈胜利副院长和王爱明局长的指挥带领下,执行局全体和法警队干警一同前往执行现场,对安阳市文峰区东关街道东关村委会申请执行张文、李全梅、孙合云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本次执行的任务是强制执行将位于安阳市文峰区东官园村341号和342号门前路南的东西长21.4米×南北宽18米的土地上栽种的树木及堆放的杂物。8点30分全体人员达到现场,市中院进行现场指导的指导人员也赶到现场,受邀单位公证处、区政法委、多名执行监督员、法院纪检监察室、人大法工委等人员也同时到场。8点40分,我院法警队和特保人员在现场全面警戒,行动中执行人员全程摄影录像,书记员详细记录执行过程。此次执行活动中全体干警着装整齐、任务分解细致、行动分工明确,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严重阻碍执行,执行人员对其进行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了阻碍人。执行中天气寒冷并且下起小雨,我院全体执行人员严守执行现场,按执行方案有条不紊、严谨有序进行,执行行动历时五个小时顺利完成,在群众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彰显了法院司法活动的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高欢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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