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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院领导垂先示范带头办案解纷止争

  发布时间:2014-11-27 15:23:18


    2014年11月21日,在文峰区人民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刘顺臣独任审判并亲自主持下,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毕某自愿分两次支付原告韩某现金500000元。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效,解决民事案件大量积压的实际困难,该院决定从今年11月开始,利用40天的时间在全院组织开展“清理积案、跨越争先”办案竞赛活动。同时,在强调院领导“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大力提倡院领导带头办案,充分展示法院领导的业务能力,为进一步规范该院民事审判工作发挥领导的榜样作用。

    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的多名院领导已经带头办案15起,院领导们亲自担任疑难、重大案件的审判长,通过审理案件掌握了一些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组织讨论、研究解决办法,总结一些审判实践经验,便于以后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审判实践。

    该院院长史军峰表示,提倡院领导带头办案,不仅有利于提升领导艺术,增强领导的示范作用,同时也增强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凝聚力,有利于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形成人人重视审判质量、重视办案效率和效果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高欢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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