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醉酒后开车,途中难忍困意在机动车道中间睡着,被民警当场查获。11月10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案件。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元。
2014年5月4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安阳市文昌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0米机动车道中间时,因酒劲儿发作睡到该车上,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安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醇检验鉴定,被告人李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130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核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即便没有发动车辆或未发生肇事,但醉酒后驾车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醉酒后切勿再驾车行驶,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