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代办“免考驾驶证”的幌子,安阳一男子先后向他人骗取“代办费”4万余元。2014年11月4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 000元。
2012年5月,被告人李某以自己在车管所有熟人可以不用参加考试,支付4 000元即可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为由,在安阳市文峰区紫薇大道附近一烟酒店内、安阳市长途汽车站附近、安阳县柏庄镇及安钢集团公司附近先后收取王某提供的十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者的现金共计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后被告人李某一直没有办好驾驶证,王某要求其退钱,被告人李某一直往后推托。王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了警。
文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不用参加考试为他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4 500元,用于其个人消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告诫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证是司机的通行证,同时也是行人的安全保险责任书,是对自己、家人、他人的安全保障。切不可投机取巧,给他人犯罪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