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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民事案件首次邀请人民观审团 进行观审

  发布时间:2014-10-20 10:11:43


2014年10月17日上午,文峰区人民法院高庄法庭邀请了由省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媒体代表和群众等13人组成的人民观审团对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旁听,这是该院邀请人民观审团观审的首例民事案件。

在该起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李某称其购买了被告安阳某工商银行的理财产品,2011年3月16日,原告到被告处要求赎回14万元,结果被告银行转给原告17万元,之后因其他原因原告卡上的17万元被他人骗走,现原告刘某认为被告在工作上存在失误导致其损失了3万元,要求被告赔偿其3万元的损失。被告认为,原告购买的理财产品起点是5万元,不足5万元不能购买,原告在取回14万元后,剩余的3万元不足以再购买此理财产品,被告把3万元退回原告的卡上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高庄法庭受理此案后认为该案件较为典型,为了让裁判更加合乎民意,决定邀请人民观审团参与庭审。庭审前,高庄法庭案件承办法官首先向观审团成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使观审团成员初步熟悉了解案情;法庭调查过程中,观审团成员认真旁听案件审理并不时进行记录。

体庭期间,李文军庭长主持召开了评议会,观审团成员作为民意代表,各自从法理、人情角度,充分发表了对案件事实的看法和意见,最后形成观审团书面意见,观审团认为从情理的角度对原告表示同情,但对现有的法律关系分析原告受骗,和被告没有必然的联系,理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评议会上,省人大代表武宏在发表了其观审意见,认为这起案件非常典型具有教育意义,同时对案件的庭审程序、审判人员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充分考虑人民观审团的评议意见后,高庄法庭对该案件作出了当庭宣判,判决驳回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人民观审团工作开展以来,文峰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组建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知名律师、媒体记者等组成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尝试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中邀请人民观审团旁听案件审理,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裁判结果既符合法律要求,又顺合民情民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李伟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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