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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标识不清”根在标准模糊

  发布时间:2014-09-29 15:29:38


     转基因标识不清,最根本的还在于相关标准本身存在问题。只有从根本上入手,才是还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正途。    

    “我不反对转基因食品,但我认为一些厂家‘转基因标识’太小,看不清楚,这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近日,云南律师许思龙联合70名律师,向全国多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商家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针对起诉,食用油厂家进行了回应,称其产品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众多律师联手,通过诉讼渠道,向转基因标识不清问题讨要说法,可谓声势浩大。转基因产品未必都是洪水猛兽,只要开诚布公,让人看得明白,倒也无可厚非。假若一味在标识上耍聪明、动手脚,那就该有个说法了。

    不难发现,现在食品企业在宣传其产品原料为“非转基因”时相对高调,都在标签显眼位置用大字号标示“非转基因”。相反,一些品牌的转基因产品,“转基因”几个字却显得“羞答答”,只在配料表中用很小的字注明,不注意看的话很容易忽略或误认。这种做法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如果这项权利得不到保障,市场的有序发展也就得不到保障。

    针对“转基因标识”,虽然包括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在内的各种法律、法规数量上不少,但却存在标准模糊,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比如有的法规要求转基因产品的标识要明显、醒目。但多大才算“明显”“醒目”?

    农业部制定的国家标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倒是给出了一个可量化的标准,即字体高度不小于1.8毫米。有专家指出,这么小的字连打印都成问题,作为食品标识就更不合适了。

    可见,转基因标识不清,除了监管缺位,商家标识意识不强,因而对消费者能“侵”则“侵”,可“犯”便“犯”外,最根本的,还在于相关标准本身就存在问题。只有从根本上入手,让相关标准先清晰起来,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才是还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正途。

                                                    

责任编辑:高欢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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