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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关爱留守老人 院长上门亲送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4-05-13 17:49:37



   文峰区法院认真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开通了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确保“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近日,该院宝莲寺法庭快速审结了一起涉及留守老人的案件,该院院长史军峰亲自看望慰问了原告家中的留守老人,并送去了9万余元的执行款。

   家住白璧镇东柴村的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现在瘫痪在床,王某的父亲在几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中去世,其母亲也因受伤变成智残,智力相当于7、8岁的儿童,王某的弟弟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现正在广东打工,现家中只有一个90多岁的奶奶在操持家务,原告家庭生活困难,只有几间破旧瓦屋和简单家具,而原告王某的伤残还正在治疗中。该院宝莲寺法庭的法官了解到原告王某的家庭情况后,立即启动了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在原告伤情鉴定期间,多次督促鉴定机构,最短时间为原告办理了鉴定,案件从审结到执行仅了两个月时间,为使原告能快速拿到执行款,承包法官没有按照常规在审结后转执行,而是通过与被告沟通交流,耐心做被告工作,促使被告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审理中,该院史军峰院长明确要求宝莲寺法庭要快审快执,并多次听取案件汇报,了解案件进展,并亲自到王某家中送去执行款,送去法院的关怀和问候。

   史军峰院长要求宝莲寺法庭要继续关注原告王某的后续治疗,从司法上给予其最大支持,适当的时候要回访原告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李伟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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