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法院开展“正风肃纪”整顿活动以来,丰富活动载体,针对抚养、赡养、继承等涉老案件逐渐增多的情况,高度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四个坚持”为举措,妥善处理涉老维权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坚持便民利民,开辟“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为老年人配备老花镜、笔墨、纸张、饮水机以及《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免费资料,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安排专人为不能书写诉状而口头起诉的老年人作好记录,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对涉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同时采取“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制度,并开设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便民措施;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需要及时得到法律保护的涉老案件,实施“三快”措施“快立、快审、快执”;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当事人符合减缓免条件的,诉讼费用给予减缓免,确保其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坚持巡回审判,方便涉老诉讼。积极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审判方式,提高审判效率。法官改以往“坐堂问案”为“携卷办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就地开庭,利用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方便老年人诉讼。及时就地为老年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法律咨询和便民服务,认真解答老年人涉及赡养、遗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法问题。
坚持调解优先,注重“案结事了”。牢固树立“调解优先”工作理念,着力加强对涉老案件的调解工作。对于涉及家庭子女之间纠纷以及离婚、赡养、扶养等涉老案件,把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功能,注重“案结事了、事好人和”,消除对立情绪,使老年人在案件审结后有一个温馨和睦的生活环境。
坚持案件回访,注重和谐结案。该院组织法官定期或不定期对涉老案件进行回访,服务“零距离”,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呼声,及时进行判后答疑,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另外,在涉老案件结案过程中,注重以“调解、和解、自动履行”等主要和谐方式结案,坚决不走执行程序,避免“案件胜诉,亲情败诉”,力争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