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峰区法院技术科通过与当事人手机短信联系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执行案件。
在原告胡大芳诉被告张合喜、张林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胡大芳与被告张合喜系夫妻关系,被告张合喜于2012年通过信用卡支付44余万元用于被告张林凤购买位于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德宝国际名城1号楼1单元2203户房产,原告胡大芳诉称被告张林凤与张合喜存在非法的婚外男女关系,被告张合喜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被告张林凤购买房产,要求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被告张林凤辩称与被告张合喜之间仅存在合法借款关系,并享有房产权利,文峰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林凤返还原告胡大芳借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林凤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胡大芳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执行法官采取各种措施均未执结,后该案件移送技术科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张林凤系外地人,在其电话无人接听情况下,技术科法官采取短信方式将评估拍卖房产的有关程序事项通知被告张林凤,在得到张林凤回复后,技术科法官继续通过短信方式劝说其服从法院判决,依法履行义务,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协议,原告胡大芳撤回鉴定评估申请。文峰区法院技术科通过短信调解方式最终使这一起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