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区委保密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负责全院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保密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探索做好新时期办公自动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保密制度及措施,对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四、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对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严格审查,定期考核,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五、堵塞本院和个人因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失泄密漏洞,查处失泄密案(事)件,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