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文峰区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激发陪审员参审热情,不断拉近法院和群众的距离。
一是科学安排参审,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行政案件,只要符合参审条件,均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在落实随机抽取制度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和案件性质,从相关大类中随机抽取,以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参审优势;提前告知陪审员参审时间及相关情况,使陪审员做好时间安排及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参审与工作两不误。
二是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平等发表意见的权利。在庭审和裁判文书撰写过程中,认真征求人民陪审员意见。法官与人民陪审员意见发生严重分歧时,严格按照规定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保障陪审员平等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是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采取庭审观摩、研讨交流、专项培训和赠送资料、鼓励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审判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参与合议的能力,有效地改变了陪审员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的现象。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阶段的作用。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与当事人在感情沟通和心理交流上有着天然的认同感,易为当事人所接受、所信任,大胆让他们参与主持调解工作,既增强了调解效果,又增强了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荣誉感和尊严感,有助于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今年以来,该院54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483件,参审率达48.3%,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案件审理,既提高了案件服判息诉率,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