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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矛盾起 法官调解亲情续

  发布时间:2013-09-02 15:14:05


    俗话说的好:家和万事兴。家庭矛盾纠纷应该以调解为主,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近日,文峰区法院执行综合室受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调解终于使该案顺利和解执行。

    申请人崔晓红(化名)、崔晓燕(化名)申请强制执行崔建国(化名)继承纠纷一案,崔建国系崔晓红和崔晓燕的父亲。法院判决登记在崔建国和其配偶(去世)名下的房产崔晓红和崔晓燕各占1/6。但是判决生效后崔建国拒不执行。受理该案后,综合室执行人员并未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展开调查,询问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针对家庭内部纠纷案件的特殊性,执行人员决定以调解为主,多次找被执行人崔建国谈话,做其思想工作,同时对申请执行人崔晓红和崔晓燕摆道理、讲亲情。执行人员曾多次讲到:“大家都是一家人,什么问题矛盾都能够内部解决的,一边是父亲,一边是女儿,双方都应该相互体谅,如果这次闹得不愉快,很影响父女之间的感情。你们回去都好好地反思反思,多替对方着想,毕竟血浓于水!”经过多次的沟通交流,父女双方相互体谅,最终以和解方式解决了矛盾,该起案件也一次性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执行法官也深表感谢。

责任编辑:倪文军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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