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在 KTV与服务员发生口角,刘某便纠集十几名男子到KTV为其“助阵”,遭到民警阻止时,十几名男子集体围攻民警,并殴打劝架客人。最终,男子和朋友均以妨害公务罪,被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5000元。
2011年12月2日22时许,刘坤(化名)和朋友在安阳市文峰区一家KTV唱歌时,因摔坏KTV的一个麦克风拒绝包赔损失,而与该KTV的一名经理发生争执,继而双方发生冲突。刘坤随即给好友李军(化名)打电话纠集十几名男子前来“助阵”。
安阳市公安局文慧分局两名民警接到KTV会所的报警电话到现场接处警时,恰巧碰见李军等十几名男子赶到现场,李军等人不顾民警劝阻,对会所内物品一阵打砸,使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场面一度失去控制。民警为阻止事态进一步发展,抓住闹事的一名男子,却遭到刘坤、李军等人的围攻。在打斗过程中,一名客人试图上前劝阻,被刘坤等人误以为是KTV服务员,对其进行殴打。
案发后,刘坤、李军赔偿该KTV损失1.5万元。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刘坤、李军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二人之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二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