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男女比例失衡,在农村男青年中“抢占媳妇”的观念日益盛行,闪婚闪离现象随之出现,这给家庭稳定和法院审判带来新的挑战。80后青年小芳(化名)就尝到了闪婚闪离带来的苦果。
小罗(化名)和小芳是一对80后小夫妻,2009年,小罗、小芳经人介绍认识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就闪电结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结婚前彼此缺乏了解,婚后两人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2012年正月的一次争吵使双方矛盾激化,小芳搬回娘家居住至今。随后,小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小芳称,因为婚前缺乏了解,结婚草率,婚后才得知小罗患有先天疾病,久治不愈,因不能干重活,其收入非常微薄。且小罗也不允许小芳外出务工补贴家用,怕两地分居影响夫妻感情。小芳称婚后两人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且经常发生矛盾,两人已无和好可能。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感情是维系婚姻的基础,双方均应对婚姻家庭负起应有的责任,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因被告未到庭表达对婚姻的态度,原告诉称夫妻感情破裂,没有提交充分证据,原告的离婚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法判令不准许其离婚。
虽然法院不准离婚的判决已经下达,但夫妻感情的维系还需夫妻双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