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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一男子酒后高速公路上驾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31 09:44:42


    男子喝酒后驾车上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段时间后,由于酒精的作用使他实在无法继续驾驶,男子索性将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停车带上,自己下车躺到高速公路上呼呼大睡。8月17日,这名男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6月9日晚,内黄籍男子李林(化名)在安阳与朋友喝酒后,不顾路途遥远,执意驾车回家,并于6月10日凌晨1时许从南林高速安阳西收费站上站,驾车驶入高速公路。当其行驶至南115公里加900米处时,酒精的作用使其无法继续驾车至安全地带,李林不得已将车停在应急停车带上,自己则下车躺到高速公路上昏睡。两小时后,李林被安林高速路政大队巡逻队员发现并报警。经鉴定,李林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306mg/100ml。

    10月27日,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林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核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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