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入户盗窃 被判徒刑

  发布时间:2012-06-21 08:33:33


    文峰区法院在“两打击一整治”活动中,突出重点,快审快判,严厉惩处,有效震慑了犯罪。近日,文峰区法院对被告人罗东喜盗窃犯罪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罗东喜实施入户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1月22日14时许,被告人罗东喜窜至安阳市文峰区戏院楼二楼西头第二间房间,趁房中无人进到屋内,把放在房间东屋床前的挎包拉链拉开,并翻动包内物品,后离开时被回家的被害人杜小丽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一致认为被告人罗东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入户盗窃,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罗东喜曾因犯盗窃罪分别于1989年4月13日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3年3月25日被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罗东喜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且构成累犯,予以从重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