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法庭“法企共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法院与辖区企业间的沟通联络机制增进相互了解和工作互动,按照院党组的安排,特制定方案如下:
首先,2012年6月4日前到需联络的企业进行走访,与企业负责人见面约谈,掌握企业实际情况并了解企业需求。
其次,在了解了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下共建方式:
1、突出调解职能,妥善化解民事纠纷。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调处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劳动纠纷、赔偿纠纷、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法律宣传职能,用鲜活的案例向企业员工开展直观、生动而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的发生。
3、建立友好联系机制。法院与企业要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加强联系,通过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4、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法院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尤其是经济合同、劳动合同、侵权责任方面专题讲座,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守法意识和法律水平。
5、为企业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在审理牵扯企业案件的同时,依法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便捷可靠的法律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即时化解各类矛盾。6、 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各类案件的发生,为企业的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最后,争取通过“法企共建”活动,拉近企业与法院的距离,既促进了企业发展,又促进了社会和谐,更深层次地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