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系统开展“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学习践行活动以来,对照优秀法官王玉清找差距,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学习践行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激发了自己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坚持“五个一流”,实现“五个飞跃”的干事创业热情。结合自身实际,学习王玉清,要做到“三学习”、“三树立” “三检验”。
一是学习王玉清的思想追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法官信仰。让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检验自己的司法信仰是否有动摇。思想信仰决定一个人的行动指向和价值追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政法机关的殷切期望和要求,也是我们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我们的审判工作坚持三个至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决定的。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领导是司法的导向和灵魂,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期待,是人民法院理所当然的责任,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力行法治的生力军,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维护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审判案件必须坚持三个至上的信仰不动摇。像优秀法官王玉清那样,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完整体现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仅要强调依法办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而且要注重化解矛盾,为当事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争取良好的社会效果,真正做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事业需要,服务国家工作大局需要,服务人民利益需要;既要养成法律思维,又要培育政治智慧,既要注重依法办案,又要善于加强政策指导,既要有高水平的办案能力,又要有过硬的做群众工作能力,既要掌握处理案件从文字上解释法律的种种技巧,又要真正领悟法律的精神实质,正确使用好法律和政策,这样才能办好案件,解决好实际问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我们的法官信仰才能经得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新要求的严格检验。
二是学习王玉清的精神境界,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精神,以一流的工作成绩检验自己争先创优意识和干事创业精神强不强。优秀法官王玉清立足于平凡的审判岗位,从审理每一起案件做起,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他办理的1360余起案件,无一发还重审,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精神。我们要像她一样,始终牢记公正司法的审判宗旨,以自己司法为民的模范行动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树立了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担负着大量的审判工作,与众多原告和被告有着紧密的接触,自己的言行必定会在群众中有影响。英国著名哲学家弗•培根有句名言:“如果说一次犯罪像是污染了水流,那么,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就像是污染了水源。”审判不公、司法不公的危害性实在不可小觑。我们要以王玉清同志为榜样,把清正廉洁作为自己做人的原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淡薄名利 ,保持一身正气,面对诱惑,守住清贫,面对干扰,守住气节,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仅能在法庭上正襟危坐,理直气壮审案,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在庭下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坦坦荡荡地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使自己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最大程度实现公正,让群众满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没有这种正直无私、公正司法的人格和品德,就不可能做到依法审判、客观公正,就不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王玉清同志审理上千起案件,件件能做到“胜败皆服”,不单单是靠公正司法、倾心为民的精神和对法律的信仰,还需要渊博的法律知识。法官不是大众化的职业,而是社会的精英。所以法官必须要能够娴熟的理解和运用法律,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作为存身立业的根本。同时,法官还应具有高度的职业操守和生活阅历。法官的判断能否被当事人所信服,能否被社会所认可,不仅仅取决于法官的知识水平,在更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法官的人格魅力。这就需要我们要注意不断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培养,使自己成为一名复合型法官,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成为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合格法官,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以一流的工作实绩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考验。
三是学习王玉清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铁面无私、亲民爱民”的法官形象,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是否俱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铁面无私的包青天式法官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但是,更需要以和谐友善的方法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司法审判的价值追求。我们学习王玉清,就要像她一样,牢固树立人本司法观,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案案都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需求,细心体察民情、民意,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态度,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耐心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案结事了 ,群众满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