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院党组研究,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方针,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加强与辖区企业间沟通联系,延伸审判职能,改进工作方法,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完善法院与辖区企业间的沟通联络机制,增进相互了解和工作互动,找准法院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共同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每年组织开展1—2次以“改进法院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家座谈会。由法院邀请辖区企业界代表参加,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法院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到辖区企业调研一次,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和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并根据调研情况,向院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定期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为企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以案说法,为企业在内部管理、劳动用工、经济交往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定期组织企业人员进行法律专题培训,分析经营活动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化解经营风险的对策,促进规范化经营。
(四)定期邀请优秀企业家到法院作报告,分析辖区经济发展形势,介绍企业管理经验和经营策略,以增进法官对辖区经济情况的了解、开阔办案思路。
(五)结合“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邀请企业有关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以帮助其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经营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六)实行辖区企业与法院庭长“一对一”联络,对于条件成熟的较大企业,逐步建立法院工作联系点,使联络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七)逐步实行商事审判白皮书制度。定期总结商事审判领域中发现涉诉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相应对策,及时向企业通报,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八)妥善处理涉及辖区企业发展的案件,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协调、和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纠纷双方互谅互让,实现共赢。对辖区企业中申请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维护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群体性纠纷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适度提前介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预防、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升级。
(九)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合同欺诈、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赖帐户”,增强广大群众的市场规则意识,维护良好的法制环境。
(十)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联络“一把手”工程。对于辖区企业负责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由院长亲自负责联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协商解决。
四、具体要求
(一)转变作风,更新观念,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与经济发展大局结合起来,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努力为企业发展办实事、办好事。
(二)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确保法企共建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法院内部设立“法企共建办公室” (日常办公机构设在院办公室),负责安排法企共建的日常工作,包括安排座谈会、组织送法进企业、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对辖区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类,交有关庭室办理,向企业反馈意见等。
(三)加强宣传,注重总结,推动法企共建工作良性发展。要大力宣传在法企共建、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方面的有效举措和积极成效。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加以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应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效果,逐步形成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