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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人民法院“四个强化”推进严打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1-12-01 09:26:56


    为深入开展严打工作,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刑事犯罪行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办理刑事案件的指导方针,积极采取“四个强化”有力举措,加强工作协调,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促进当地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肯定和赞扬。

    一、强化案件办理责任,实行部门领导问责制度。对涉及严打专项工作的案件,落实庭长办案责任制度,要求庭长应亲自参加办案,并对庭长办案的数量、范围以及要求等都作了务实的硬性规定。在办案数量上,实行指标管理;在办案范围上,应以办理大要案、疑难复杂等案件为主;在办案要求上,应讲究审判艺术,确保质量和效率,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由主管副院长带领,积极与其他政法部门进行沟通,争取依法尽快办结案件。

    二、强化严打案件诉讼效率,坚持限期办结制度。在办理严打案件过程中,对基本证据充分、基本事实清楚的案件,依法简化审理程序,坚决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结。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简化审理,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第一时间发挥刑事审判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教育人民的职能。

    三、强化案件办理效果,建立案件办理示范制度。我院通过院长主抓案件,参与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带动了严打案件专门合议庭法官办案的主动性,对全院的审判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对于办理质量较高的盗抢案件,实行典型案件示范制度,主办法官现身说法,带动其他法官办理高质量案件的积极性。现在全院已经形成了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 ,办“铁案”的良好氛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四、强化社会预防机制,我院通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方面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行为来打击、震慑犯罪分子,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干警包村、政法干警大走访、社区法制副主任、农村法制副村长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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