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峰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在执行一起申请执行人河南省某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安阳市某中学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重视和解执行,化解讼争过程中的矛盾。充分体现了重和解创和谐,注重法律和社会效果统一的理念。
2010年12月,河南省某建筑有限公司诉安阳市某中学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经文峰法院审理后,判决安阳市某中学给付河南某建筑有限公司1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安阳市某中学以无能力为由拒绝履行。河南省某建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文峰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案件分到执行局后,迅速向被执行人安阳市某中学下达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法律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安阳市某中学,还是以无能力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人员及时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冻结其银行帐号。该中校向法院递交解除冻结申请,原因是学校即将进入招生阶段,如账户不能使用,将影响到今年的招生工作和学生的学习,因此向法院提出解冻申请,暂缓执行,等有能力时再执行。执行干警向教育部门了解到,学校提出的招生是真实情况,招生时学生交费和上级的教育专项经费必须要使用到这个银行帐号,而教育费用是专款专用,一但法院执行,将又要影响到学生的学习。但这并不能以此作为该中学不履行法律所确定的义务的理由。这让执行干警遇到了烦恼,把该中学的银行帐号解冻吧,意味着该案就要搁浅,不解冻吧,将要影响数百名学习的入校和学习,进退两难。如何能既又不影响学校招生,又不影响学生的学习情况下,将案件依法执行呢?执行局的干警经过认真思考后,认为只有尽快查找该学校的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执行局干警不辞辛苦,连续数日从学校的周围经济情况查找执行线索,最后终于查找到该中学曾与安阳市某住房开发中心签过土地补偿协议,该中学在安阳市的某开发中心的开发公司还有该中学的土地补偿款未结算。随即,就及时冻结了该中学的土地补偿款到期债权。通知该中学到庭后,执行人员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让该中学同意从该中学的土地补偿款到期债权中支付其所欠债务,法院同时解冻了学校的招生帐号。
这个案件通过执行干警的努力得以执行,既没影响招生和学生的学习,又使案件予以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