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至10月9日,文峰区法院组织人员对9月份审执结的案件,进行了一次抽查评比活动。通过案件抽查活动,深入查找了案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质量意识,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安阳市法院2011年第二次案件评查结束后,文峰区法院党组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逐条研究本院参评案件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同时决定对2011年9月份审执结的案件开展一次抽查活动,为此作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案件抽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件抽查活动。
评查范围是从2011年9月份全院报结的案件中,每位审判执行人员随机选出一起案件参加评查;评查人员为全院各业务部门的正副职负责人;评查方法是全院案件交换评查,不记名反馈意见。院党组还对案件抽查活动提出了要求:一是参加案件评查的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案件评查计分标准》认真进行评查;二是在评查案件期间,禁止任何个人和部门打听案件评查情况;三是如2011年9月26日12时前未按要求报送结案登记者记为零分;四是抽查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在这次案件抽查中,参加案件评查的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找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标准》进行扣分。反馈意见后,干警人人都能关心被评案件的质量,个个都在研究扣分的标准。承办人提出的扣分异议和得高分的案件,案件抽查办进行了认真复议。对抽查结果和案件存在的问题,在全院进行了通报,被推荐的精品案件和被评为前三名的个人及部门得到了表扬。通过开展全院案件互查活动,评查别人的案件,发现自己的问题,引起了大家对案件质量的高度重视,使全体干警受到了一次质量意识的深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