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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便宜买赃车 判处拘役又罚金

  发布时间:2011-08-11 15:42:24


    常言说,贪小便宜吃大亏,天上不会掉馅饼。近日,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再次提醒人们:买东西特别是贵重物品时,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到正规的商家购买。如果贪图便宜,明知物品来历不明却购买,很可能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今年4月16日上午,以收废品为生的六旬老汉王某在小吴村一建材市场附近,明知一辆“小鸟”牌电动车来历不明,贪图便宜,仍掏800元购买(实际价值1073元)。巧合的是第二天王某骑该电动车在一餐馆就餐时被同在饭馆吃饭的车主认出,王某被及时赶到的警察抓获。

    文峰区人民法院以王某明知电动车的来历不明,仍以低价购买,其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听到法官的宣判,王某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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