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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人员骗色又骗财被判招摇撞骗罪

  发布时间:2011-03-02 09:04:31


    被告人黄伟冒充安阳市公安局看守所正式工作人员,与被害人郜某某确立了恋爱关系后,多次骗取郜某某钱财,2月28日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徒刑。

    被告人黄伟曾因刑事犯罪被判刑而不思悔改。他自称是看守所的教官,与被害人在网上聊天认识后,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被告人以给被害人办理驾驶证、办理储蓄卡、办理邮政储蓄贷款、给同事结婚随礼、为父亲办丧事、为母亲买金戒指、为朋友买衣服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现金、手机及衣物共计金额4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伟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处黄伟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涉案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杨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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