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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试驾出车祸 车未到手先赔钱

  发布时间:2011-01-27 11:22:36


    寻常百姓买辆轿车不容易,一定要好好挑挑。但是车技不高、试驾肇事,汽车没买先吃官司,就要接受教训了。

    2009年6月23日下午,高雷和许杰峰到河南东安鼎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试驾轩逸轿车,许杰峰签署了试乘试驾登记表后,高雷在试驾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而与路边绿化带相撞,造成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高雷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赔付原告车损54764元。经有关鉴定评估单位司法鉴定,该轿车的贬值损失为15000元,鉴定费用为3000元。2010年9月,原告河南东安鼎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被告高雷、许杰峰赔偿损失。

    文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高雷在驾驶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该轿车损坏并贬值,应负全部责任。文峰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高雷赔偿原告河南东安鼎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及鉴定费3000元。

责任编辑:杨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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