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峰区法院判决一起破坏交通设施犯罪案件,被告人韩国祥因盗窃京珠高速公路上的防阻块和螺栓而对该路段的交通安全造成了危害,被判处缓刑。
2010年6月,被告人韩国祥利用夜色,骑着电动车带着蛇皮口袋、扳手和手电筒,在京珠高速公路安阳北站向南600米处,盗卸路东侧的防阻块28块及大小螺栓28条,被值班巡逻人员当场抓住,并追回被盗物品。经评估,被盗物品价值108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国祥盗窃正在通行的高速路上的防阻块的行为足以使汽车发生翻车危险,给该路段的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
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