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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身份证信息 谨防信用卡诈骗

  发布时间:2011-01-19 15:35:27


    被告人董胜利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1月16日被文峰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缓刑并罚款。

    2008年夏天,董胜利虚构身份,在广东发展银行安阳支行申领户名为董胜利的银行卡,并利用该卡恶意透支9804.62元,经广发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拒不归还。董胜利尝到甜头后,于2009年初,以补办行车证为由要走刘某某的身份证(董胜利系刘某某的司机),用其身份证、行车证等身份证明在广东发展银行安阳支行骗领户名为刘某某的银行卡,后利用该卡恶意透支共计本息22781.23元,拒不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胜利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恶意透支,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董胜利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涉案赃款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杨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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