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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口被介绍 非法行医致人瘫

  发布时间:2010-12-22 09:29:02


  

    五十多岁的杨永安因腰腿不适而到医院看病时,在医院门口遇到一名女子,被其介绍到无行医资质的诊所治疗,结果导致下肢瘫痪。近日,文峰区法院判处这起非法行医案件的被告人赵鸿印有期徒刑二年另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赔偿杨永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鸿印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8年4月2日至4日,在安阳市西关驴市街自己开的诊所内给患者杨永安实施穴位注射、按摩等腰部治疗,致使其双下肢瘫痪。经鉴定,杨永安的损伤构成六级伤残且其伤情与赵鸿印的诊疗行为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案发后,被告人赵鸿印于2009年3月26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鸿印在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非法行医,致人伤残,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赵鸿印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对被害人实施诊疗行为的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金书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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