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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电脑 殴打窃贼被判抢劫

  发布时间:2010-12-17 08:27:08


    近日,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判决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程月雷等人路过一个网吧时,接住一台从天而降的电脑主机,在携机逃跑的过程中,对前来追赶的窃贼进行殴打而致其轻伤,被判处徒刑并罚金。

    2008年10月22日凌晨2时许,王某某、张某某(二人已判刑)伙同庞某(另案处理)在安阳市区一网吧二楼包厢内上网时,经预谋王某某与庞某将电脑主机(经鉴定价值1275元)卸下从窗户扔出,张某某在楼下窗外接应。被告人程月雷和孙某某(已判刑)正好路过该网吧,孙某某接住了该电脑主机并交给程月雷后两人逃窜。孙某某对追赶过来的王某某等三窃贼进行殴打,致王某某上嘴唇破裂、鼻梁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程月雷、孙某某将电脑主机抢走。案发后,王某某等退赔失主1300元。程月雷于2009年12月17日到汤阴县公安局投案并赔偿王某某经济损失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月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财物,并致人轻伤,已构成抢劫罪,其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予以减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程月雷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杨金书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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