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上午,文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曹宏光盗窃、被告人马现格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和被告人邢宝军盗窃一案,文峰区法院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引入人民陪审团制度的部署,吸纳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并且采用网络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开庭审理,效果很好。
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共有11名,均是从文峰区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来自律师界代表、大学法学教授、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案件的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及进行庭审直播相关规定进行,三天前征求了人民检察院关于引入人民陪审团和网络视频直播的意见,征得了被告人曹宏光、马现格以及被告人邢宝军的同意,通知了陪审团成员。庭审中,陪审团成员选取了团长、副团长,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在休庭后人民陪审团认真进行了评议,充分考虑了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和被告人平时的一贯表现、前科、累犯以及当庭的认罪、悔罪等情节,对定罪和量刑均形成了统一意见,并当庭发表了陪审团的最终意见。最终,合议庭采纳了陪审团的意见,对被告人曹宏光、马现格,被告人邢宝军均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曹宏光、马现格以及被告人邢宝军均表示服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人民陪审团制度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都是为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充分保障司法的人民性,使司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仅畅通了民意,还使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更加直接,更加通畅,有利于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权的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执行法律的同时,让审判结果更符合人民大众的道德观念,让审判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更好的实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