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至法院 法官耐心调解
作者:薛蓉 发布时间:2010-11-11 15:02:17
近日,文峰区法院民一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庭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刘某与被告杜某于2007年8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原告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承办法官薛蓉接到该案后,仔细阅卷,积极组织当事人调解,了解到被告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给有分歧时,主审法官反复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辨法析理,释明法律规定,让当事人认识到虽然夫妻做不成,但双方情谊仍在。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文峰法院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文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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