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深夜11时30分,执行干警胡胜利将案件执行款送到申请人赵某手中,赵某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了文峰区法院,胡胜利稍稍松了口气,又继续为明早去外地执行做准备工作,奔波在“攻坚执行”的路上。
2016年12月,赵某与袁某发生交通事故,文峰区法院依法判决袁某赔偿赵某医疗费等共计10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袁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赵某向文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袁某态度消极,谎称自己没有执行能力。执行干警胡胜利多次与袁某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但袁某仍拒不履行。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情况下,胡胜利果断处置,及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于6月11日晚上10点30分将被执行人袁某送至拘留所,袁某迫于法院执行威力,马上让家人全额送来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胡胜利忘我的工作精神,是文峰区法院执行干警的缩影,他们不畏辛苦、克难攻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